新措施将有助于稳定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下降,保护主义抬头,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外资对外贸易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部长助理任洪斌在国务院科技办13日例行发布会上,上述《意见》坚持对外开放更加广泛、合法合规、公平透明、内外一致,在四个方面提出了第十五条稳定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激活新的贸易形式和模式 “这次,我们将加大对新型贸易形式发展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新一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并力争将目前的14家扩大到30家左右。”任洪斌告诉记者,政府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新一批市场采购和贸易试点,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引导地方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和优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产业集聚优势。 为维护主体、市场和订单,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的投资。鼓励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海外仓库建设;举办云展会,用好云平台。推进“一国网展”,积极筹备第128届广交会和第三届进口博览会,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和重点行业协会多举办网上展会,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获取新的海外订单。 加强政府、银行、保险合作 “从最近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外贸和外资企业面临订单不足、物流不畅、融资困难、产业链和供应链不稳定等严重问题。地方政府和企业普遍希望尽快出台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任志强告诉记者,商务部会同23个部门和单位,将出台新一批稳定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根据企业的困难和当地的经验和做法。 在订单取消、延误等疫情背景下,积极防范发货前订单取消风险,允许外贸企业合理变更短期保险合同相关期限。对于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发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政府+银行+保险”的合作,银行借助良好的第三方验证贸易真实性,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外贸融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对外贸中小微企业的贷款。 加快通关和人员流动。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在严格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继续与有关国家协商建立“快速通道”,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来华复工生产“快车道”。 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工贸易转移,培育一批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共建的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完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衔接机制。在落实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大型骨干外贸企业解决问题,理清需求,“一企一策”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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