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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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凡验证合格者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延续使用3年。为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现将我市2009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安排如下: |
一、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人员范围 |
凡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市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今年应申请验证。 |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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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为本人自取得证书三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根据《暂行办法》第五章第 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一)无工作业绩的;
(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五)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六)涂改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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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证应提交的材料 |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报名后,从学校领取造价员证书验证申请表;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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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5年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
造价员验证 |
上课时间 |
报名截止日期 |
费用 |
第一期 |
7月25日、7月26日 |
7月24日 |
特价300元 |
第二期 |
8月2日、8月3日 |
8月1日 |
特价300元 |
第三期 |
8月15日、8月16日 |
8月14日 |
特价300元 |
第四期 |
8月18日、8月19日 |
8月17日 |
特价300元 |
第五期 |
8月21日、8月22日 |
8月20日 |
特价300元 |
第六期 |
9月12日、9月13日 |
9月12日 |
特价300元 |
第七期 |
9月18日、9月19日 |
9月17日 |
特价300元 |
第八期 |
10月17日、10月18日 |
10月16日 |
特价300元 |
第九期 |
11月21日、11月22日 |
11月19日 |
特价300元 |
第十期 |
12月12日、12月13日 |
12月11日 |
特价300元 |
第十一期 |
12月26日、12月27日 |
12月25日 |
特价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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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北京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
根据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2009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大纲。大纲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现行规范及文件的宣贯内容,培训时间为16学时;第二部分是根据工作实践和学习心得按要求撰写大作业一份,计14学时,总学时数为30学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学习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主要变
化和具体新增内容。
(二)北京市近期有关文件规定:
1、“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
2、“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京造定[2008]4号
3、“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号
4、“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京造定〔2009〕4号
5、“关于调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京造修〔2009〕5号
6、“关于调整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
7、“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京造定〔2009〕7号
8、“关于贯彻实施《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京造修〔2009〕8号
9、《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京建市〔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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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造价员继续教育作业题 |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应根据工作实践和学习心得并参照下列题目之一撰写大作业一份。要求文笔流畅,字迹工整,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字数在3000字以上,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应于培训后一周内上交。
大作业题目:
1、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
2、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3、如何搞好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
4、合同签订中应注意把握的关键点。
5、如何做好招(投)标工作?
6、谈谈怎样做好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作。
详细咨询:010-64648307 010-64681501
北京国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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